| 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许可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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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无 作者: 发表于:2006-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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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以上各程序期限为三十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可延长十五日。 2、为提高办事效率,一般项目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合并受理;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建筑设计方案批复可合并受理。合并后期限由原来的六十工作日压缩为四十工作日。 3、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须修改再次申报的,重新计时。 4、临城市主次干路或城市重要地段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须上报市政府审查的时间另行计时。 5、做出规划行政许可决定需要听证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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