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服务承诺制(附:限时办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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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无 作者: 发表于:2006-05-18 |
一、受理:规划所收集齐报建材料,开出受理通知书后1日内将报建材料转交报建中心。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须收集的材料有:①建设单位或个人填写的报建申请②个人身份证原件(验证后提供复印件)③村委会或居委会审签意见④测绘或规划设计、咨询服务合同书⑤属出让转让必须附送双方协议及土地权属证件⑥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其他特种行业须附计划立项文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收集齐下列材料:①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报建申请(私建项目不填)②个人身份证原件(验证后提供复印件)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规划红线图④《土地使用证》和用地界线图⑤测绘或规划设计、咨询服务合同书(私建项目在申办用地许可证时如若已经签订服务合同就不必再次签订)⑥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的建设工程施工图纸两套⑦属房屋改造、翻建、扩建、加层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⑧符合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评审条件的项目须提供评审意见通知单⑨国家大中型和特种行业的项目需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 二、初审:报建中心对各所转来的报建材料,迅速建立档案,在档案袋上粘贴项目办理跟踪卡,并负责对项目办理进展情况进行
跟踪管理,监督各单位认真填写项目办理跟踪卡,履行好各自交接手续。报建中心在接材料的当天必须将建设户的档案移交规划股。规划股在2日内进行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根本不符规划要求的私建项目,开具《武穴市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公建项目由例会讨论研究决定);基本符合规范的,报建中心通知勘测院测图。
三、测图:勘测院自接通知之日起,对于私建项目和测图面积在1000m2以下的公建项目,3日内将地形图转交规划股,测图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公建项目,5日内将地形图交到规划股。其他指令性测绘任务以局下达任务时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下雨或其他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时间向后顺延。
四、设计:规划院自接到数字化地形图之日起,报建项目的平面设计3个工作日完成,居民点平面规划一个星期内提交成果,小地块平面规划三个工作日完成,小区规划1个月内完成。其他指令性任务以局下达任务时所规定的时间为准。
五、红线设计:私建项目规划股收到地形图后,1日内拿出初步红线设计方案;公建项目规划股收到地形图和平立面设计图后,2日内拿出初步红线设计方案。 六、听证:红线设计初案形成后,对于公建项目各所在3日内发出听证通知。私建项目各所在2日内发出听证通知,通知发出后
一个星期内组织听证。
七、审批:每星期五召开局审批例会,例会召开时规划股必须将初审通过后各种资料齐全的项目及时提交例会讨论,不得截留。
八、送签:对于例会通过的项目,规划股要及时送呈领导签字,局内领导签字2天内送签,分管市长签字3天内送签,市长签字5天内送签。
九、晒图:经领导签完字的红线图,规划院接图后1日内晒制完毕。
十、发图发证:各所接到兰图和计费通知单后,应及时通知建设户交费。已交费的项目,各所必须在2日内将图证送给建房户。
十一、放线:建设户持已办理的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向测绘办提出放线申请,由报建中心当日内开具放线通知单,测绘办接通知后2日内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现场放线。 十二、验槽验收:必须验槽的建设工程项目,各所要在该工程基础梁钢筋开始扎制时的2小时以内,向测绘办申请验槽;测绘办在接到验槽申请2小时内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验槽,对于验槽不合格的要在2小时内将情况反馈到相关单位。测绘办接到验收通知后,1日内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测绘办要在2日内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验收不合格交执法大队查处。
十三、管理执法:测绘办和所发现的违章违法建筑,相应所必须于1日内予以制止(停工);执法大队自查的违章违法建筑,执法大队必须于1日内制止。规划所向执法大队上报的案件,执法大队要在1日内根据案情下达相应的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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