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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地块分区图

控制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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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城市红线规划管制文本
第一章 总则
一、为顺利实施武穴市总体规划,为道路红线管制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文本。
二、本文本所称红线是指武穴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以下简称道路红线)。
三、武穴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道路红线管制与监督适用本文本。
第二章 编制依据、指导思想与原则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
湖北省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03]30号)。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GBS0220—95)
《武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0—2020)
《武穴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
已批准的武穴城区各项详细规划、专项规划。
五、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武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确定的道路走向、宽度、路网密度为基础划定道路红线,不另行划定。
控制范围明确具体定性、定量、定位,满足道路红线管制监督操作要求。
道路红线的确定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满足功能要求,合理用地,减少拆迁。
第三章 城市道路红线
六、城市主干路红线共6条,总长29.47公里,占地119.62公顷。
七、城市次干路共11条,总长30.48公里,占地94.38公顷。(详见表一和道路红线界定图)。
八、社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分散在各处,占地23.4公顷。(详见表二和社会停车场红线界定图)
九、武穴市城区现有人行天桥一处,意向性规划五处,共六处,其具体位置详见图纸。
第四章 措施与建议
十、在编制武穴市城区各层次规划涉及道路红线时,应将其所控制的范围进一步细化。
十一、市政府颁布的《武穴市城市道路红线规划管制办法》应与地方法规相衔接。
十二、在强调主、次干路红线管制的同时不得忽视支路的规划管理。
十三、道路红线控制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市民监督。
十四、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规划占用道路红线管制用地进行各项建设的业主,按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案件依法查处。
第五章 附则
十五、武穴市城市道路红线管制技术文件由文本、说明书及图纸三部分组成。文本、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文本、说明书及图纸不能代替相应的施工图。规划有关内容由武穴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如需对本规划中的内容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有关的法定程序办理。
十七、本规划自武穴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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