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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启用“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的通知
转自:无 作者: 发表于:2006-08-02

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启用“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设市城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规划局:

根据《2006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要点》(鄂建[2006]15号)确定的在全省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行政许可行为,便于省、市(州)两级进行城市规划“一书两证”发放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省建设厅将在全省启用“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建立全省城市规划信息联络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分省版和市版,分别供省、市(州)两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使用。

(1)市版(含恩施州、林区):完成当地城市规划“一书两证”发放基本情况登记录入工作;对当地城市规划“一书两证”发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便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城市规划管理动态,为地方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科学化奠定基础;实现地方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编号管理。

(2)省版:对全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发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适时汇总分析全省及区域城市建设用地及项目情况,为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全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编号管理。

2、与全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相配套,建立湖北省城市规划信息联络员制度,主要职责是负责完成当地及辖区城市规划“一书两证” 证书管理系统数据录入、核查、汇总、上传和分析工作。

二、工作方式

全省基于统一的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网址为http://csgh.hbsjst.gov.cn。各设市城市、恩施州、林区通过帐号、密码和USB加密锁等方式免费使用系统。

省辖市、恩施州负责所辖设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发放,负责核查、汇总、上传和分析所辖设市城市证书数据。省厅管理所有省辖市、恩施州、直管市和林区的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发放,根据各省辖市、恩施州、直管市和林区所报辖区数据进行全省汇总。

三、工作安排

1、全省各地城市规划信息联络员负责组织该项工作的全面实施,系统数据按季度录入,每季度第一月十日前录入上季度数据。

2、工作步骤:

(1)初步测试阶段,8月10日以前完成。工作内容:测试2006年1~6月两个季度当地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数据,省辖市、恩施州、直管市和林区集中所辖城市测试结果和软件系统修改完善建议后于8月15日前由信息联络员书面报送省厅城市规划处。

(2)系统完善阶段,8月底以前完成。省厅城市规划处与信息中心将根据各地意见,进行系统优化和完善工作,增加USB加密锁用户认证功能,并及时公告。

(3)各地调整1~6月数据,9月份完成。根据完善以后的系统,并领取USB加密锁后,各地进行调整测试。

(4)系统试运行阶段,10月10日以前完成。工作内容:各地录入2006年7~9月第三季度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数据,完成系统试运行工作,省厅将组织试运行效果检查。

(5)正式启用阶段:2007年元月10日。配合城市规划政务公开和效能监察工作,按季报形式正式启用全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

四、相关工作

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要求,省厅今年底前将采用建设部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由建设部统一编号,省厅免费发放,年度发放数量以各地近三年平均数为准。

 

请各地精心组织,全面部署,按照上述内容及时间要求全面做好“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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